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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来源:照明灯具 时间:2022/8/13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

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前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电气检测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的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中给出。

本文件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的序号及内容与CNAS-CL01:不对应。

本文件代替:CNAS-CL01-A:《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相对于CNAS-CL01-A:,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为:

——调整修改部分正文内容;

——增加附录C,对锂电池检测领域提出特殊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

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进行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电气检测领域包括设备、仪器、装置、元件和材料的电气性能、安全和环境试验。

2引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4通用要求

5结构要求

6资源要求

6.2人员

6.2.2实验室所有从事检测活动,报告、审查和批准检测结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气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注:实验室人员相关要求可参照CNAS-CL01-G的6.2条款。

6.2.5c)实验室应制定培训计划使从事电气领域检测人员了解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检测中可能会出现的电击、高电压、热危险、燃烧、机械损伤、有毒有害气体、化学、辐射、激光等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实验室应采取措施防止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这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应具备可靠的接地措施并予以维护,必要时,应提供每个检测设备的保护地;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电磁辐射敏感,应安装适当的电磁屏蔽、吸收、接地、隔离或滤波之类的设施并予以监控和维护;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声频敏感,应安装适当的声频屏蔽、消音或隔离之类设施并予以监控和维护;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静电敏感,应安装适当的防静电工作台面、防静电地板、接地设施以及其他防静电用品并予以监控和维护;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环境敏感或有特殊要求,例如湿度、大气压力、洁净度等,应有满足此类要求的环境设施或相应措施,并予以监控和维护;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机械振动和冲击敏感,应保持与振动和冲击源的有效隔离。

b)实验室的面积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应为工作设备和所有必要的辅助装置保留存储空间,应给检测人员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c)实验室的检测操作区域应提供充分照明,一般来说照度值应不低于lx。必要时,实验室应根据检测项目要求另加局部照明,或降低照度值。

d)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电源容量,当试验用电源特性对检测结果有影响时,电源特性参数如电压额定值、频率额定值、电压稳定度、频率稳定度、总谐波失真等,应符合检测方法要求或保证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在预计的范围内。

e)实验室为检测对象供电的电源应由独立电源支路供应,并应与为检测设备、辅助装置、空调及照明系统等供电的电源支路分开。

f)实验室进行高电压测试时,应按电压等级提供有充分的安全保护的房间,或封闭区域并保证安全距离。在进行升压操作时至少应有2人在场,1人操作,1人监督和保护。

6.3.4为确保工作人员健康和安全,实验室还应建立并实施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这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对于高电压试验区域、有潜在爆炸或高能射线泄漏等危险的区域应有安全隔离措施,并给出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

b)对于从事高电压类试验的实验室,应为检测人员配备符合电气绝缘等级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例如:绝缘手套、安全胶鞋等)和/或在检测区域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c)对于从事激光光学测量的实验室,应配备专用的光学暗室并为检测人员配备激光防护眼镜。

d)火焰燃烧试验用的储气瓶应与试验区有效隔离。

e)如果检测项目产生对人员有害的气体,试验区域应有排放措施和/或配置及要求操作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f)如果检测项目使用化学类消耗品,应对其有妥善的保管、存放、使用和废弃的措施和程序。

g)带电操作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防电击措施。

h)如果检测项目产生过高的声、光、电磁等非电离辐射,试验区域应有消音、视力防护、电磁屏蔽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i)当故障项目可能产生起火、冒烟、爆炸等危险时,实验室应对该项目试验区设置安全隔离区并配备足够的灭火措施。

j)实验室应具备紧急出口并有明确的标识。

k)试验中对于高速旋转的样品应有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l)试验中样品产生较高压力时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

6.4设备

6.4.4试剂、消耗品、辅助装置的技术参数要求应满足检测方法或参考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实验室应保留供应商提供的符合证明或实验室自行验证的记录。

当辅助测试装置需与检测设备连接或者组装后使用时,应评估其连接或组装方式对最终检测结果的影响,必要时,应在每次连接或组装后确认其符合性,并保存记录。

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6.1b)当检测方法中有7.2.1所述的检测项目时,实验室应确保外部提供的服务活动也能满足条款7.2.1所描述的时效要求。

7过程要求

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当检测方法中的相关检测项目紧密衔接且有前后时效要求时,实验室应保证满足要求。

注:例如实验室在进行GB.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同IEC-1)第15.1条款器具外壳防水等级试验后,应立刻开展随后的第16章电气强度等试验。

7.4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7.4.1影响检测结果标准符合性的样品修改(包括电子硬件和软件修改、关键电气部件的更换、工作状态的调整等)都应记录。

7.5技术记录

7.5.1技术记录包含的信息应确保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能够重复检测活动。

实验室应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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