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媒体滚动
转自:邯郸新闻网
关掉“生鲜灯”让生鲜食品“素面朝天”
超市、菜市场灯光下水灵新鲜的蔬菜,买回家却发现有“色差”;看着色泽亮丽、让人食欲大动的鲜肉,离开菜市场灯光却变了样……
奥秘就在于摊位头顶上那一盏盏给生鲜食品开“美颜”的“生鲜灯”。
经营者使用特殊灯具,通过调整光照颜色,使所销售的生鲜农产品看起来色泽亮丽、更加美观。这种专门用来给生鲜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被形象地称为“生鲜灯”。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这类“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生鲜灯”“禁令”发布后,市场情况如何?8月7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农贸市场和小菜店。
商家使用“生鲜灯”。
“生鲜灯”被普遍使用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无论光线是否充足,肉类、熟食摊位前,摊主们大多会打开“有色”灯,照亮自家的产品。
大部分出售肉类产品的商家冰柜内均安装了“生鲜灯”,且可明显看出灯光呈红色。同时,在部分水果店、海鲜店、熟食店等,记者也看到了非常规的照明灯,如水果店使用黄光、蔬菜类产品则使用偏绿的光源。
记者在肉店内买了一块猪肉,可以看到猪肉在“生鲜灯”的照耀下,颜色变得非常红润。但是把这块猪肉放到没有生鲜灯照射的地方,颜色明显暗淡了不少。
在复兴区一家菜市场内,一位店主告诉记者,自家门店使用“生鲜灯”已有些年头。“最开始我们都用正常的照明灯,后来市场里有店家开始用这种灯。”她边说边指了指头顶的灯具,“别人用了之后肉看起来比我们的新鲜,我们不用的话生意就落后了。”
店主直言,灯是自己安装的,目前并不清楚新规,后续收到相关要求会配合,市场规定用什么灯自己就换成什么灯。
一家土猪肉店的店员告诉记者,这是连锁店,灯是公司安装的,目前没有听说灯需要改动,后续更改也会听从公司安排。还有一家熟食店店员表示,灯是自己安装的,并不清楚有此类规定,后续怎么应对将看老板的安排。
生鲜灯还是拆了好
事实上,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存在。
从科学的角度来说,“生鲜灯”并不具备保鲜作用,也无法驱赶飞虫,而是通过改变产品的呈现颜色使消费者产生错觉,进而分辨不出产品的真实情况。多年以来,市场上的商家长期使用“生鲜灯”,消费者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只能由“不满”转向“妥协”。
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发帖表示由于商家使用“生鲜灯”,导致无法看出肉质是否新鲜,最后买到不新鲜的产品;也有消费者“支招”称,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会使用手机闪光灯照射,以此辨别新鲜与否。
张翠华是农贸市场的常客,她对记者说:“每次去菜市场肉摊买肉,看着肉都挺新鲜的,但买回家却发现颜色似乎变了样。”
她现在买肉都会拿肉到普通灯光下观察一下,感觉成色好再买,“鲜肉摊的灯光把肉照得更鲜艳了,这样肯定会影响消费者判断。”
“‘生鲜灯’还是拆了好,拆了就看得清楚了。”对于监管部门出台的新办法,消费者普遍表示欢迎。一位正在挑选熟食的市民对记者说,这种灯光的确有一定的迷惑作用,禁用“生鲜灯”可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
那么,商家对于“生鲜灯”的态度,是怎么样呢?
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商家,大部分商家对“生鲜灯”“禁令”持肯定态度。不少店主表示,对于这一规定他们持支持意见。“如果所有商家都不能使用‘生鲜灯’,那么我也可以不用。”
“每天看着红光做生意,我的眼睛看东西有些模糊了。”一位商家还透露,这些灯具价格并不便宜,将近元/个,有的质量不好不到一年就要更换,这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营成本。
逐步摒弃“美颜神器”
记者调查发现,“生鲜灯”从生产到使用已形成完备链条,生产厂家的宣传、商家同行的推荐,都使相关店家自动配置“生鲜灯”。
在某灯具店铺,记者发现了大量“生鲜灯”相关产品,店家告诉记者,他家仅“生鲜灯”一个品类,一月就可销售上百件。而且不同种类的商品适合不用颜色的灯具,他也可以根据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灯光搭配方案。
记者以4平方米左右的肉摊咨询,店家建议,装3个暖红光的75瓦“生鲜灯”即可。
根据瓦数大小、灯珠材质、是否防潮防雾防水、能否调节亮度颜色等,“生鲜灯”的价格也不同,最便宜的20瓦“生鲜灯”价格大约在25元,而带旋钮可以调整颜色的“生鲜灯”最便宜也要60多元,而最贵的瓦充电遥控款“生鲜灯”则需要多元。
暖黄光效果适合水果、面包等产品,显得有光泽;暖红光适用于熟食、烧鸭、卤味等,显鲜;淡蓝光适用于水产、冰鲜等产品。
店主打开一种暖红光“生鲜灯”向记者展示,同一张白纸,放在“生鲜灯”下和放在普通灯光下,白纸的颜色有很大变化。“食物在适合的‘生鲜灯’下会更有食欲。”
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消费者已防不胜防。
问及灯具商家对《办法》的看法,灯具店家坦言,尽管目前店铺“生鲜灯”销量可观,但他会在接到通知后停止售卖“生鲜灯”。
据了解,该《办法》自年12月1日起生效。有业内人士认为,《办法》施行前设置了5个月的过渡期,这样有关部门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的问题,逐步摒弃这种“美颜神器”。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王梦洁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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