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宝国)12月29日消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7批次不合格灯具可能会引发触电危险。
不合格灯具分别为:小店区鑫华益灯饰总汇经销的标称佛山市南海科蒲尔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科蒲尔LED筒灯(KPE-),万柏林区明泰灯饰经销部经销的标称中山市五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浦LED面板灯(SP-XCTD-6W)、LED筒灯(星韵系列Ⅱ代Ⅱ),尖草坪区新春照明经销部经销的标称江门市天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扬照明天花灯(THCP3-7W),尖草坪区品宇照明经销部经销的标称中山市畅驿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名派LED筒灯(MP-TD-5W)、嵌入式LED灯具(MP-TM-5W),小店区茂力一号装饰材料商行经销的标称中山市卡琦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卡琦尔LED超薄吸顶灯(16W)。
上述灯具存在的质量问题都是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项目不合格。该项目要求灯具不同部位的绝缘材料的电阻、绝缘材料在规定电场强度下不会遭到破坏。该项目不合格可能会导致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绝缘击穿的情况,从而引发使用者的触电危险,严重时将危害到生命安全。
(责编:刘洋、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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