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等通知的要求,我队于年5月11日—6月30日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教学环境卫生随机抽检工作,截至年6月10日,抽检任务已全部完成,抽检结果如下:
我队目前辖区内有中小学校有51所,托幼机构有81所,此次抽检单位为29所学校,58间教室。其中中小学校15所、托幼机构14所。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显示,此次抽检的托幼机构(直接天然采光合格率%、采光系数合格率%、窗地面积比合格率%、照度平均值合格率%);中小学(采光系数合格率%、窗地面积比合格率93%、教室人均面积合格率60%、后墙反射比合格率93%、黑板照度(平均值)合格率93%、黑板照度(均匀度)合格率93%、课桌面照度合格率(平均值)93%、课桌面照度合格率(均匀度)93%、CO2浓度合格率%、教室噪声合格率%、黑板反射比合格率%。
此次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教室人均面积和教室采光照片,合格率分别是60%、93%。根据《中小学校涉及规范》要求,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36平方米,中小学不低于1.39平方米;教室采光照明是影响学生视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照明不足容易导致用眼疲劳,从而影响学生视力。教育部门应督促辖区抽检不达标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改进教室人均面积使用情况和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条件。建议教室自然采光以左侧采光为主,教室照明灯每班至少设置9盏,且为控罩式灯具,垂直黑板应悬挂在离桌面1.7-1.9米的高度,黑板灯每班至少安装2盏控罩式灯具并平行黑板悬挂;教室的窗户上安装窗帘,或在玻璃上贴不透明的吸热膜,可有效防止教室窗的直射眩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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