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验收标准
1、总则
1.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亮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2亮化工程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布线系统
一根电缆(电线)、多根电缆(电线)或母线以及固定他们的部件的组合。如果需要,布线系统还包括封装电缆(电线)或母线的部件。
2.2电气设备
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
2.3用电设备
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例如光能、热能、机械能)的设备
2.4电气装置
为实现一个或者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2.5建筑电气工程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线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的组合。这种组合能满足建筑物预期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也能满足使用建筑物的人的安全需要。
2.6导管
在电气安装中用来保护电线或者电缆的圆形或者非圆形的布线系统的一部分,导管有足够的密封性,使电线电缆只能从纵向引入,而不能从横向引入。
2.7金属导管
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导管。
2.8绝缘导管
没有任何导电部分(不管是内部金属衬套或是外部金属网、金属涂层等均不存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管。
2.9保护导体(PE)
为防止发生电击危险而与下列部件进行电气连接的一种导体。
——裸露导电部件
——外部导电部件
——接地电极(接地装置)
——电源的接地点或人为的中性接点
2.10中性保护导体(PEN)
一种同时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功能的接地导体
2.11景观照明
为表现建筑物造型特色、艺术特点、功能特征和周围环境布置的照明工程,这种工程通常在夜间使用。
3、原材料验收标准
3.1灯具验收
根据GBT—规范确定,标志、包装、运输和存储。
1、标志,每只灯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包括下列内容:制造厂名或者商标;灯的型号、输入电压、功率及有关光电特性;外壳防护等级;制造日期(年、季、或月)
2、每只灯用小包装盒包装,然后再用包装箱集装。包装应安全可靠,包装箱内应附有制造厂产品合格证或者符合下述要求的合格印章。
3、合格证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或者注册商标,检验日期,检验员签章
4、包装盒和包装箱上应使用汉字注明,制造厂名称或者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和型号,包装箱内灯的数量,厂址,产品标准号,其他有关标志。
根据GB-规范确定:
1、查验合格证,新型气体放电灯具具有随带技术文件。
2、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3、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2mm2,橡胶或聚氯乙烯(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6mm。对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3.2电线、电缆验收
电线、电缆符合下列规定
1.1技术资料检查:分批查验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认证标志;质量保证书(含绝缘、性能测试记录并有质量盖章、生产日期);数量、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2按制造标准检查: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对于阻燃或耐燃电线,现场常采用简易方法初步试验,割小段绝缘材料,明火点燃,撤去明火,视其能否延燃,不延燃则视作符合阻燃要求。
1.3电线、电缆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有异议的时候,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或厂方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试验报告。
1.4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抽检的电线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松卷。耐热、阻燃的电线、电缆保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出厂合格证与质量证明书(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指标)
3.3三、导管验收
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批检查合格证
2)外观检查,钢导管无压扁,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无严重锈蚀,按制造标准油漆出厂的油漆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绝缘导管及配件不碎裂,场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对绝缘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3.4照明配电箱
1、照明配电箱内元器件数量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检查元器件的合格证,其品牌、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4、施工标准
4.1线管安装规定:
1、导管敷设应保持管内清洁干燥,管口应有保护措施和进行封堵处理
2、明配线管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暗配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3、明配线管应设管卡固定,管卡应安装牢固
3.1在终端、弯头中点处的mm-mm范围内应设管卡
3.2在距离盒、箱、柜等边缘的mm—mm范围内应设管卡
3.3在中间直线段应均匀设置管卡,管卡间最大间距应符合下列表格
4、线管转弯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且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当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十倍。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4.2室外线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埋设敷设的线管,埋深不宜小于0.7m,壁厚应大于等于2mm。埋设在硬质路面下时,应加设钢套管。
2、进出建筑物线管应做防水坡度,坡度不应小于15‰。
3、同一段线管短距离不应有S弯。
4、线管进入地下建筑物,应采用防水套管,并应做密封防水处理。
5、电缆敷设
5.1电缆敷设前
(1)检查电缆型号、电压、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绝缘测试,绝缘电阻大于0.5M欧。
(2)注意穿线前应清理导管,做到管(槽)内无积水,无杂物,管口、槽内光滑,无毛刺,导线畅通无阻。
(3)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后,即裸露在外的垂直管口,在穿入电线后,管口应密封,防止管内进水,影响绝缘和使用寿命。
5.2电缆敷设中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中15.1.2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2、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管内。
3、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额定电压不得低于V,且电线必须穿于钢导管内。
4、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要用淡蓝色。相线: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5、电缆转弯时,符合最小转弯半径。如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最小转弯半径为10D,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最小转弯半径为15D。
6、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电缆接头的位置应相互错开。
7、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5.3电缆敷设后
1、检查电缆的型号规格,必须与设计要求一致。
2、接线采用缠绕涮锡方法,涮锡后内缠绕自粘带,外缠黑绝缘胶布,接线缠绕5-6圈。
3、导线剥削时采用电工刀剥去外层电缆皮,采用剥线钳剥去线芯的塑料皮,不得使用电工刀剥线芯的塑料皮,避免伤到线芯。
6、配电箱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完整。
2、箱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3、箱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4、箱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底边距地面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小于1.8m.
5、箱内配线整齐,无铰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线芯,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6、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2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7、照明箱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7、灯具安装
1、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等电位联结应可靠,且有明显标识,其电源的专用漏电保护装置应全部检测合格。自由源引入灯具的导管必须绝缘导管,严禁采用金属或有金属护层的导管。
2、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离地面2.5m以上。
(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3、庭院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2)主柱式路灯、落地式路灯、特种园艺灯等灯具与基础固定可靠,地脚螺栓备帽齐全。灯具的接线盒或熔断器盒,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完整。
(3)金属立柱及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接地线单设干线,干线沿庭院灯布置位置形成环网状,且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线连接。由于线引出支线与金属灯柱及灯具的接地端子连接,且有标识。
4、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5、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在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6、常用亮化灯具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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